得勝率定主場優勢 種子排名不實際
【明報專訊】隨常規賽已接近尾聲,讀者KC來信詢問若有多支球隊得勝率一樣,怎樣決定名次?
其實昨天本報體育版已有相關報道講解,Kingsir再詳加解釋。若有2隊或以上的得勝率相同,先以相關球隊季內常規賽對賽成績決定排名。若未分高下而他們身處同一分組,便計算面對同組球隊的得勝率;若不同組,則比較出戰同一分岸球隊的成績。如果仍相同,就收窄至跟同岸已出線季後賽隊伍對壘的戰績。若仍不分勝負,將計算全部82場常規賽的總得失分差。終極方法則以抽籤決定名次。
不過以上只是決定基本排名的規則,若要定出最終的季後賽種子排名,則有另一套規則。因為規定高踞分組之首的球隊與分岸成績最佳的小組次名球隊可取得前4位的種子排名,若以截至香港時間周一的西岸排名榜來作例子,黃蜂、爵士和湖人分別是西南、西北及太平洋小組之首,而馬刺則是3個小組中最佳成績的第2名,所以他們4隊便霸佔了西岸前4名種子,即使太陽與火箭的得勝率同樣為67.1%,比爵士的64.9%為高,但太陽和火箭的排名反而在第4位的爵士之下。
不過最終在季後賽對壘時,主場優勢將由得勝率高的球隊獲得,並非以種子排名高低來決定,所以有很多評論都認為種子排名的方法不公平和不設實際,前火箭教練雲根迪日前便表示﹕「你何時聽到有人說因取得分區冠軍而沾沾自喜呢?計算排名時根本就不應該考慮分區冠軍,完全按照成績來排名便最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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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April 02,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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